第二天的考試中通通都是重點科目

其中第二節的訴訟法概要更是讓我覺得相當的害怕

可喜的是第二天的缺考人數比第一天還多了一個人

真開心

 

法律專業科目的考試中

就我大學四年打滾得來的經驗裡

要提早交卷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絕大部分是時間分配不足導致考卷寫不完

大家都說每題都寫到一些比只寫一題但寫得很完美的分數還要高

所以在大四的時候

讀書會在模擬試題除了練習題目外對於時間的掌握也是相當的有幫助

但是真正考試的時候

我發現超過一半的人在考試後45分鐘就提早交卷

這真是太誇張了

但是其實我比較希望大家都提早交卷的XD

 

書記官的考試題目跟大學裡學到的有些出入

像訴訟法概要

第一題考民事訴訟的送達

老師會跳過

第二題考裁判費

老師會跳過

第三題考刑事訴訟的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老師通常上不到那裏(但是我大三的老師最後一節課有特別講解)

第四題考無令狀搜索

老師會特別上

結果看起來老師真正教而且考出來的只有1~2題

這真是太誇張了

一般本科系的學生要去考書記官還不見得OK咧

想要練筆測試實力的不要考書記官

想要適應考試氣氛的可以來考沒有問題

 

還有

我覺得「堅持」真的相當重要

雖然說具備堅持不一定會讓你成功

但是如果沒有堅持那是絕對不會成功的

我有個同學第二天就缺考了

理由是他覺得連續兩年都考書記官練筆很煩

我一直以為他是開玩笑的

但是他真的缺席了

反正他說他把目標放在明年的律師司法官

我也不好意思再說什麼了

 

考完試腦袋都變得空空的

打起網誌來都不知道在打什麼

最後補上一句

法院組織法 FUCK!!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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